女性学历向下婚反超向上婚 教育与婚育新趋势

女性学历向下婚反超向上婚

女性受教育程度的提升和性别地位的变化正在重塑婚育结构。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教授卿石松基于妻子出生于1950—1994年的12523对夫妻样本,分析了夫妻教育匹配模式的变化及其对生育行为的影响。

研究发现,中国传统教育中的“梯度婚”(妻子学历低于丈夫)正在减少,而高学历“同质婚”(夫妻双方学历一致)和女性“向下婚”(丈夫学历低于妻子)增多。在最年轻的出生队列(妻子出生于1990—1994年)中,“梯度婚”的比例已降至21.7%,而女性“向下婚”的比例则增加到了25.8%。2022年的另一项研究也显示,在2014—2018年结婚夫妇中,女性“向下婚”占比已超过“向上婚”。

不同教育匹配模式的夫妻间生育差异显著。在同质婚中,教育与生育呈负梯度关系,高学历夫妇的子女数量和二孩生育概率最低。妻子受教育程度高出丈夫越多,二孩生育概率越小。随着女性受教育程度的不断攀升,高学历同质婚和女性向下婚逐渐成为新的社会现象,这一转变不仅重塑了夫妻教育匹配的结构,还对家庭的生育决策和整体生育水平产生了显著影响。

从“85后”夫妻开始,女性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已超过配偶。文章利用中国家庭追踪调查数据(CFPS),从队列视角分析夫妻教育匹配模式的变化及其对生育行为的影响,从而深刻理解教育与生育之间的关系,并为制定和优化生育支持措施提供启示。

年轻人口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不断攀升,尤其是在新进入婚育年龄的人群中,受过高等教育的女性数量已经超过了男性。这种新格局对婚育行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教育同质婚在中国社会中依然占据主导地位,但在最年轻的夫妇群体中,同质婚的占比有所下降。年轻队列的婚姻和生育行为模式可能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自1965—1969年出生队列以后,女性向下婚的比例持续攀升,甚至逐渐超过了传统的梯度婚。

事实上,有研究表明,年轻队列女性向下婚超过向上婚的现象在全球多个国家普遍存在。这项研究的数据来源于中国家庭追踪调查,覆盖25个省、市、自治区,占全国总人口的95%(港澳台地区除外)。该调查以家庭为抽样单位,详细采集了夫妻双方等全体家庭成员的教育、生育等信息。

研究发现,在不同学历层次的同质婚中,教育与生育之间呈现明显的负向梯度关系:随着夫妻受教育水平的提升,生育子女数量逐渐减少。高学历同质婚夫妻的生育水平最低,而受教育程度在小学及以下的夫妻生育水平最高。具体来看,高学历同质婚夫妻的二孩生育概率最低,而小学及以下的低学历夫妻的二孩生育概率最高。女性向下婚的二孩生育概率低于传统的梯度婚。

在特定的社会背景下,相较于传统的梯度婚姻或同质婚姻,女性向下婚模式的夫妻生育水平较低。这可能反映出在某一时期或早期出生队列中,中国社会的传统观念和性别分工仍然根深蒂固。然而,随着时代的进步和队列的更迭,高学历夫妻在生育方面的劣势逐渐减弱,而女性向下婚的生育劣势在年轻队列中也出现了下降甚至消失的趋势。

在整体样本以及出生于20世纪60年代的子样本中,相较于传统的女性向上婚,女性向下婚在生育方面呈现一定的劣势。这种劣势可能源于生育所带来的较高机会成本和经济压力。值得注意的是,在女性向下婚夫妻中,女性在生育决策上似乎展现出了更大的议价空间。当她们感知到自身权益在传统性别角色规范下仍未得到充分保障时,可能会选择限制生育数量。

从“70后”子样本开始,女性向下婚相较于梯度婚在生育方面的劣势在统计上已不再显著。这一转变似乎暗示着,随着社会的经济进步和性别角色、家庭分工观念的演变,女性向下婚模式的生育机制可能正在经历深刻的变革。受教育水平的普遍提升往往伴随着更为平等的性别观念和家庭分工认知。受教育程度较高或相对于丈夫较高的女性在寻求家务外包或配偶协助方面通常有更强的议价能力。

在年轻队列样本中,高学历夫妻和女性向下婚夫妻不再表现出显著的生育劣势,这反映出性别角色和家庭分工模式正在从传统向平等过渡。在现代社会中,随着家庭住房、生育和养育成本的急剧上升,女性在家庭经济角色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对于许多家庭而言,妻子的经济贡献对于维持生活品质和实现生育愿望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尽管性别平等有所进步,但传统性别角色规范仍然存在。这可能是教育与生育之间负相关关系虽然有所缓和,但尚未发生根本性转变的关键原因。中国正处于向性别平等社会转型的过程中,性别观念变革呈现不平衡态势,男性配偶观念转变滞后,制约了性别平等的进程。随着女性在教育和收入上逐步取得优势,她们获得了更多将家务外包的机会,包括通过市场购买服务和寻求代际间的互助支持。然而,在育儿观念迅速变化和教育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母亲在子女教育尤其是课外学习方面所承担的责任却在不断增加。

数据显示,在幼儿园接送以及孩子的作业辅导等方面,妻子所承担的责任仍然远远超过丈夫。此外,平等的性别分工在社会层面和制度层面仍缺乏足够的支持。例如职业女性享有较长的产假或育儿假,但男性配偶的陪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却相对较短且难以得到有效执行。在女性工作—家庭平衡缺乏充分制度保障的情况下,家庭领域性别平等在生育决策中的重要性愈发凸显。

要实现理想的生育水平,必须积极倡导平等的性别分工并为其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生育支持政策应帮助夫妻双方更好地平衡工作和家庭生活,促进家庭发展能力的提升。这包括推广新型的婚育文化、鼓励夫妻双方共同分担育儿责任以及制定能够减轻夫妻或家庭层面育儿负担的政策。将性别和家庭视角纳入政策制定过程中,深入了解和切实响应女性、男性以及不同社会阶层家庭的实际需求,是构建积极生育政策支持体系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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