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居住权登记拟出台新规 同一不动产仅设一居住权

近日,《北京市居住权登记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网站公开征集意见。该办法规定,同一不动产只能设立一个居住权,不得重复设立,但居住权人可以为多人。所有权人可以在自己的住宅上为多个自然人设立居住权,形成居住权的共有,并允许通过变更登记增加或减少居住权人。

已办理居住权登记的情况下,不影响不动产的转移和抵押登记,除非另有约定。在办理转移和抵押登记时,不动产登记机构需告知受让方和抵押权人有关居住权的登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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